来自 新闻 2019-10-21 18:29 的文章

亲情?何价!

房产代登记亲姐妹一份承诺、亲情!何价?

本人刘映,由于本人在深圳龙岗三联村和亲戚发生不公平事件,现向各大媒体曝光,事情如下 :

二十年前,我妈妈冼秋娣跟姨妈冼裕娣 二人共同买下龙景三区二巷二十号地皮,并且共建了七层,当初二人达成共识,把单位的分配為如下 :

妈妈持有单位為101室、201室、301室、401室、6楼全层及7楼全层(6楼和7楼我家自住);

姨妈持有单位為102室、202室、302室、402室及5楼全层(5楼姨妈一家自住)。

起初姨妈指我妈是香港人,没有内地身份证,办房产证费用很贵,同时姨妈提出该物业产证登记姨妈自己名下,由姨妈代為持有,并称二人同是姊妹,毋须多此一举,承诺保证没问题,不会骗妈妈的房子,将来一定把原有单位归还妈妈,因此我妈相信了她。

接著,就是买地皮和建筑费,人民币9万元的地皮,双方各付一半; 而建筑费总共人民币678100元,妈妈付了人民币386940元,姨妈付了人民币263560元,当时均以现金支付。

姨丈鐘赞辉 当年亲笔写下了一字条(图一),上面写了起楼的造价清单,他跟妈妈说都是一家人,都讲信用,他就不开发票和协议了,妈妈也是信任了他。但很无奈,姨妈和姨丈现在否认了事实。

亲戚朋友都知道当年我们家的状况是差的,都知道我妈起楼的钱从何来。这些钱是我爸爸当年因工受伤,断了手指的赔偿所得,是用命换来的,是血汗钱,有血有汗。当年為了付买地建屋的费用,妈妈和爸爸分几次在银行提现金,都是有根有据的。可惜的是,爸爸在去年十一月已离世,什麼都没有留下,只留下三联这个物业给妈妈。

因為爸爸走了,妈妈自觉自己年纪也不小了,妈更觉得需要把房產业权弄清楚。

在二十年里面,我妈一直不断向姨妈提出,

要求在房產权上加上自己名字,就算费用再贵都要加名,但姨妈每一次都以亲姐妹為理由推塘,并声称自己不会要我妈的楼房,还叫妈不要急,以后会跟她做房產証,姨妈亦曾经多次為此事发誓。

这件事我由今年5月底开始着手,初初我一直以为此事是个误会,但在过去的五个月里面,

我跟妈妈曾多次到三联村,当面要求姨妈做房產见证,但每次姨妈分别以多个不同理由、藉口推搪,同时姨妈指做房產见证之前,

必须另立协议书,要求我妈必须按照她定立的协议内容去做,如果妈妈没有把她的要求办妥,她是不会签房产证的。

纵使姨妈不断変更协议内容,妈妈依然高度配合,想尽办法去完成了姨妈的要求。

但姨妈由此至终不肯跟我妈做房产见证。

甚至,在8月27日,他们全家删去了我妈的微信,并不接电话,拒绝与我们联系。

随着事态的发展,我发现原来姨妈从来没想过把本来属於妈妈的业权归回妈妈,姨妈多年来是处心积虑的,是有意侵吞妈妈的业权。

接下来会有这几个月的动态,当中会有相片、影片和录音,让大家清楚知道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6月1日姨妈要求我妈把水电总表分好,把楼梯灯装好再说。

6月10日姨丈拿出一份协议,要求我妈的101室要分一半给他们,如我妈同意的话便在18日做产证。

之前,我们为了妈能取回产权,虽然他们多次 提出的协议书版本都不一样,但我们每次收到以后,都一一同意,只求尽快了事。我们每次的妥协换来的是一拖再拖,诸多刁难。

实在想不明白,裕姑一家口口声声没有侵吞我们的财产,但为何一直拖拖拉拉?这是立心不良,在欺负我们孤儿寡妇。我们只想拿回我们本来应有的,并没有任何过分要求,为何换来的是粗言秽语,暴力对待?

当中更有两点令人生疑 :

一 、 裕姑及姨丈多次提出要求秋姑先把水电总表分好才会同意签房产见证。我们去问了,分水电表是需要在房产证上有名才能分的,我们也转达裕姑,可是她依然坚持要先分水电。请问他不签怎么分呢?

二、於多份协议书中姨丈列明�于适当时做房产见证,为什么不列明日期?为什么不是同步?

现在我们在此作出呼吁,望裕姑一家能遵守诚诺,说话算话。至此,刘映。来源:凤凰新闻